由于广西农村在宅基地政策收紧,最近有个朋友家有两块地选做宅基地,第一块地是原民国地主阳宅基地,现在拿来种菜的,是否可用来建房?如果拿来建房需要注意什么?他们村里说不能建,说会绝户。第二块地在国道公路边,公路对面有几十个坟,而公路这边后面有个大池塘,同一排先建房子住几年的因为都出现一些问题,又都搬回老房子的宅基地建房了,新建的房子可以说住不下去了,现在我朋友就是在这一排想建房子,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化解。据我所知,有两三个在地主阳宅基地建房,都是娶不到老婆的,五十多岁了,应该说过十几年二十年也基本是绝户了。地主阳宅真的不能新建阳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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