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亲戚家,六十年代土砖房,有天井,正前门楼,左右厨房。前方丁峰,未峰,坤峰(地盘尖而高)。内安有香火,三四代几户人共此香火,宅主几代算下来都是长。左边长房住有两子两女,右边二房住有三女一子,主人又为长房,二房建在右边另一宅同向同格局。内无香火,有三子。
现实情况如下,二房在89年巳年,七月之午日,未时在山摔亡,留下幼子一岁多。此子今年三十多仍然单身一事无成。长房之二房(长房后另建房,在前方几十米,同向度,香火未移,),婚后生两子,皆不成器,今年大儿子(15岁左右)偷窥被捕。整体家庭生活比长房差的不是一两个级别。
又说香火厅之右边老宅主的老弟(二房)(现在90多了),三子,生下就都是傻,疯,病,90年代失踪,病亡两个,只有一个头脑正常点的现在还在,无子,接老大的长孙之二子为继子,现在30出头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