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〇、要明白菩萨稍有不慎易堕三恶道的道理
佛经中不乏许多具足智慧的菩萨堕入恶道、魔道,复得人身得重罪轻报(苦报)之报的记载。试想,无智凡夫不修正法堕入恶道也算罪有应得,但已苦修陀罗尼正法半辈子的聪慧之士也因不慎而堕入恶道,岂不可惜也?目前,已有众多行者因看本书而抓住纲领,依法奉行,受益颇多。也有部分慧士因言行不慎已在恶道报名,笔者不忍已入正法之士落个修道不成反入魔之果,故引用《佛说法律三昧经》中所开示之经文,以警示聪慧之士也。《佛说法律三昧经》云:“菩萨学者当以和顺调其情性。深入微妙不得轻慢。所以者何。未深入者。不识三学功德厚薄。或以放恣失其本意。当知是辈有十二事。自堕大罪终不可悔。何谓十二。
有人学道。不得明师。见闻未广而自贡高欲求名字。谤菩萨法以为不要。妄造哗说。言我师说。既已自堕复堕他人。此如猕猴毒羹之喻。但欲害彼不知还自杀。是一自烧。
有人学菩萨法藏得闻深经。未曾问师不知义趣。自用随意及以轻慢成就菩萨。是二自烧。
有人已学深经。中道更堕弟子学者。毁笑大道以为迂远。是三自烧。
有人学不深入。但欲依道全保其命。不解道理专行谤讪深经大法。是四自烧。
有人虽学无有至意。但欲容身虚饰自可。 得经好语与非其人。令到见者谄意啤呲。以为不然聚踧伪骸。造谤长短欲望其誉。 是为五自烧。
有人顽闇嫉妒贤能。常怀毒心向讲法者。不惟道德但贪利养。是六自烧。
有始入学从明师得决。不念恩德反有人工。言我自知既不自解。亦不肯复从师问经。此无反复罪不轻矣。是七自烧。
若已发菩萨意。欲学佛经道随师不久。 礼节未闲声闻师说。有权方便未达其趣。妄饰虚辞非法解之。复以微意瞻师所行。 自用为是。遂失权慧入魔罗网。是八自烧。
学有畔弃。何谓畔弃。谓从明师得解权慧。见深入者不数请问。中道懈怠更怀毒心。念师所短已堕非法。不自觉知违道失智。谓之畔弃。是九自烧。
有人以晓微妙权慧。而更不敬废经轻罪。为枝掖说于屏处言。师无所知。我已从学其说皆非。自今不当复与从事。令无知者信用 其言。斯已自饮毒。复饮他人毒。是十自烧。
有人学道。从明师得深经。有信菩萨至心行者。欲从求学断绝不与。呼为不贤有但声闻。未曾见经信戒未立。此人索经为反与之。便以俗语比方解之。转相教诳令真道薄淡。自取大罪复误他人。 是十一自烧。
有人虽学无有至信。不识真伪不畏于罪。曲媚豪强不解道者。随毁佛法诽比丘僧。此辈既自堕八难。复增成人罪。是十二自烧。
犯此罪者不可悔除。从三恶道出则有所望。如是十二辈难可度脱。” 犯三恶道之罪,即使从三恶道复出,来世为人亦遭苦报,正如《佛说慧印三昧经》所云:“若菩萨有恶道罪。然后所生不端正。便除其罪。若多病瘦。若不为人所敬。生于卑贱家。生于见轻易家。生于贫穷家。生于边远家。生于悭贪家。生于外道家。生与怨憎不可共会。与不解意共会。心多忧念。在国国相攻伐处生。 在郡郡相攻伐处生。在县县相攻伐处生。在聚聚相攻伐处生。于种姓诸家相攻伐处生。所可处相攻伐处生。不见善知识。不数闻法。不能得衣被饭食床卧具病瘦医药。既得少少耳。所说可于凡人不可长者。亦不能解了其意。于功德不能致得增益。数在于谴过中。数为他人所乱。不能得所便供养。若得闻法不解。若见恶梦于梦中除其宿罪。为罪垢所可摧。魔所可作不觉魔事。常与不可共会。若有好衣被食饮。一切诸可持与他人。若于百佛手。自作功德心无瑕秽。尔时皆坏败。”
《大乐金刚不空真实三昧耶经般若波罗多理趣释》提及,“大日如来为十地菩萨速灭无始以来无量诸重业障”,还不够说明一切吗?《佛说超日明三昧经》提及,“欲了(通)十二部经典之要,必须开三达教, 超越三脱至三达智,当解斯义”。可见,通十二部经法要必须建立在解脱、智慧的基础上,自己还是未解脱之身,何能通达法要呢?《弘道广显三昧经》提及,“寡闻少智,自以慧达。妄生尊贵,舍诸本德,心存不德。心怀三毒,贪著名利,贡高蔑人。于其师友,无恭敬心,不护正法,不度众生。于诸智者,专行诽谤。 不觉魔事,远离普智,意数错乱,为魔事也”。
《大宝积经》提及,“末世当有菩萨业障身,钝根小智,谄曲虚妄,住于贼行,增长业障。此等菩萨与众生不依经行,不依律行,不通诸法,所说非正,多诸邪说,并诽谤大乘陀罗尼正法之师(明师、菩萨)所说之法非佛法。此等菩萨、众生为愚钝之根,乃被魔所持也, 命终堕三恶道”。是故,《一切如来大秘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拏罗经》提及, “生贪、嗔、痴被黑业所缚,不能分别是非,无惭愧、不惊不怖、造种种业之师, 非菩萨明师也”。《大乘金刚髻珠菩萨修行分经》亦提及,“诽谤三代(三世) 如来,作不孝父母,不敬师长,不敬智者,轻慢诸德之人,护法诸天远离。受毘那夜迦残害,诸恶鬼神得便,夜叉常来恐吓”。
《大乘理趣六波罗蜜经》提及, “菩萨因贪欲、嗔恚、掉悔、昏眠、疑盖等五障退失菩提”。故《大乘宝要义论》 提及,“显露己德,隐蔽他德,我慢炽盛,忿恚(嗔心)坚固,能障碍大乘法”。 《入大乘论》提及,“有人近恶知识,为恶所误,偏执己法,专著邪见,颠倒思维,不解实义,不顺佛智,诽谤圣说。诽谤圣(明师)说者,则坏正法。坏正法者,得大罪报。诽谤之罪重于五逆(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之僧),恶道长远,久受苦报,决定趣恶道”。
切记,初入正法的行者需要慎行,已入正法之菩萨更需要学习与慎行,莫因名利而逞一时之能,将来堕入三恶道不划算也。正如《五部陀罗尼问答偈赞宗秘论》所云:“见不学而成道。谈空而就道。假如修罗有动山之力不免非天。金翅有竭水之功终居不人。良为信邪福不访正途焉。子何空滞其名不观其理。”
是故, 敬请因执着名利而生贪心之人修持除三毒习气陀罗尼除去贪心,不再造恶。《杂宝藏经》提及,“名闻利养是大障难,容易引发大患难,能破坏智慧、持戒、禅定、妙善等良业,故罗汉位也难逃利养之障难”。由此可知,《发觉净心经》所提及的“菩萨乘人应持陀罗尼自护,以免因恶习造诽谤等恶业”及《杂阿含经》 提及的“调伏贪欲,断除贪欲,脱离贪欲,名为智。贪欲嗔恚痴,世间之三毒, 如此三毒恶,永除名佛宝”之言真实不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