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怀海禅师(约公元720~814年),是中国禅宗史上的重要人物,唐代禅宗高僧。本姓王,俗名木尊,福建长乐人。是洪州宗风开创者马祖道一大师的法嗣,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因其后半生常住于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故世称“百丈禅师”。
我前几天刚好去过寺庙,看到这二十条清规,深为敬佩。不论是出家还是在家,都很适用。现恭敬地摘录于下。
《百丈大智禅师丛林要则二十条》
丛林以无事为兴盛。 修行以念佛为稳当。
精进以持戒为第一。 疾病以减食为汤药。
烦恼以忍辱为菩提。 是非以不辩为解脱。
留众以老成为真情。 执事以尽心为有功。
语言以减少为直截。 长幼以慈和为进德。
学问以勤习为入门。 因果以明白为无过。
老死以无常为警策。 佛事以精严为切实。
待客以至诚为供养。 山门以耆旧为庄严。
凡事以预立为不劳。 处众以谦恭为有礼。
遇险以不乱为定力。 济物以慈悲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