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四川省巴县人,1.65米,55年出生。生日,阴历1955年12月17日,阳历是1956年元月,多少号连他自己都记不得了,所以一直过的阴历生日。79年入党,80年入警。
1992年,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7年,重庆直辖后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2000年,提任正厅局级侦查员。
2008年,出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2000年 张君案:中国头号悍匪张君被重庆警方擒获,文强声名远扬。
【一宗罪】夫妻搭档受贿1625万余元
经警方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
【二宗罪】1062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文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从文强家中查获的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万余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的钱物有1625万余元,其及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文强对1062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三宗罪】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记者从起诉书获悉,从1992年开始,文强长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和副局长。此间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包庇、纵容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卖淫等恶劣行径。为此,文强多次收受上述黑恶组织送与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四宗罪】强奸女大学生
文强被诉之前,传言“主动讲述强奸少女、玩女明星”、“对14岁和14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等花边新闻。但重庆检方提供的起诉书中,并没有涉及到此类案情,文强涉嫌强奸案件只有一宗。文强自己交代如何玩弄女性,知情人士称,“几个黑帮到学校为他‘选美’,有确切证据的就有4个女孩被其强奸,都是中学生。”一位警方人士告诉本刊记者,文强“霸占”刑侦总队总队长陈光明10多年也是事实,“不准她结婚,陈光明也至今未婚。” 提起文强,人们现在耳熟能详的是他藏在水池里的2000万元钱、价值数千万元的豪华别墅和收藏的文物古董,以及他与被他玩弄过的女明星们的那些事儿。而实际上,文强与全重庆最著名的地下色情场所“亮点”之间的秘密关系,才是文强最令公众感到扑朔迷离的所在。
文强的生辰:阴历1955年12月17日,时候不清楚。
乙 己 乙
未 丑 未
大运: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0—6 7 17 27 37 47
[ 此贴被dxiadxia在2010-07-21 11:4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