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默雷:“附佛法外道”与民间秘密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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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07-10 12:40

0 默雷:“附佛法外道”与民间秘密宗教

外道邪说借宗教之名或乘宗教之虚

王雷泉先生在《佛教在市场经济转轨中的机遇与挑战——兼论当代中国宗教的若干理论问题》(《佛学研究》年刊1995年)一文中,对外道邪说借宗教之名或乘宗教之虚得以泛滥的现象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社会上有很多人是通过气功和文人所写的所谓禅学书籍接触佛学的,一部分人就此成为正信的佛教徒,但也有一部分人受到误导,流为“相似佛法”或“附法外道”。从宗教社会学角度看,前一阵子的气功热和“禅学热”,实际上是正信佛教受到压抑的产物。在佛教的宗教地位不坚挺的情况下,在“宗教是一种文化”的大旗下,佛教的部分内容通过气功和文人禅之类形式表现出来。更有甚者,改革开放以来,土洋迷信借民俗、科学、文化之名得以冒头。皇历、“推背图”、“骨相学”等竞相出版;算命、面相、星相、解梦等打着科学研究的旗帜,甚至与电脑结合在一起;早就流变为民间习俗的原始信仰借搞活经济之名重获提倡,神汉、巫婆活动也有所抬头;一些会道门也打着佛道教旗号进行活动。作者在一条脚注中进一步指出:在历史上,对社会造成真正危害并祸及佛教的,是所谓“附佛法外道”,早在隋代,天台宗的实际创始者智者大师在《摩诃止观》卷十“观诸见境”中,对此现象作了详尽的剖析。明末曹洞宗僧圆澄在《慨古录》中也尖锐地指出,官府禁讲经论,反使白莲教一类非法之徒乘虚惑众。当前教内大德对此现象深感忧虑,提出破邪显正、去伪存真的呼吁。被相当多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气功及人体特异功能,确有为今天科学无法解释之处,并非向壁虚构,但从社会安定角度看,不应大力提倡这种功能,孔子反对“怪力乱神”,佛陀反对星相占卜,历代政府反对秘密教门,都出于这一考虑。

“附佛法外道”对佛法之破坏

陈慧剑先生在《廿世纪末期“附佛法外道”之兴起及其加诸“佛教现代化”之破坏》(《佛教新闻周刊》,1990.1.29—2.11)一文中,指出“附佛法外道”对佛法的破坏与对“佛教现代化”之影响有七:一、加速佛教形象的异化与质变;二、改变世人走入对佛家认知的歧路;三、引导世人走入怪力乱神的迷障;四、误导信仰者认定成佛(一世解脱、明师加被等等)是一种廉价商品;五、导使人性流向浅薄、盲目、追逐权威、迷失理性的深渊;六、迫使佛法低俗化、神秘化、狂热化、功利化,最后导致纯正的佛教上层建构解体;七、最后造成佛家外部结构分裂,内部理论空间混乱,迫使末法时代佛教加速地呈现。文章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一、应组织一个解释佛家义理的专家体系,对“附佛法外道”或偶发的歪曲佛法现象,加以批判;二、透过佛教各类资讯工具,对一些社会上不明法义之重要消息,应加以厘清;三、凡情况严重的异化现象,应由公信力较强的、水准高的佛教报刊,联合登载批判文字。例如1988年5—8月间,台港两地之佛刊(如台湾《海潮音》、《狮子吼》、《慈济道侣》,香港《内明》、《香港佛教》等十多家刊物)先后刊载沙佛林《致清海法师四十九问》,使大多数信佛人群对“清海现象”,可听到另一种钟声,使迷者得一反省机会,不管如何,有一度冷却盲目信仰狂热的空间;四、尤其学者,应该秉持理性的笔、正义之声,维护佛教义理空间之纯净,来免于佛法被污染,他们有义务这样对异化现象加以连续地批判;五、各级佛教组织,应主动地约请专家,对损害佛家形象事件或人物,加以严正说明或驳斥(包括撰文、演讲),不可乡愿,应为捍卫佛法而蠲除私见。

民间秘密宗教的时代特点

濮文起先生在《民国时期民间秘密宗教简论》(《天津社会科学》,1994.2)一文中指出,民国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虽是明清宗教的延续与发展,但在经卷教义、仪式修持、组织形式、社会成分、流布地域五个方面表现出自己的时代特点:1.经卷教义方面,除一些传统教门继续吟诵、翻刻宝卷外,大多数教派包括相当数量的传统教门和所有新兴会社都热衷于坛训的编写、制作与传播。整体上并没有超越以无生老母为最高崇拜、以弥勒佛为信仰核心、以真空家乡为理想境界、主张三教合一、强调三期末劫、重视末后一着的普渡功能,这种信仰体系,只是在神灵名称与部分教义上作了一些变换与补充,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无生老母称谓变化与教义上三教归一扩展为儒、释、道、耶、回五教归一。2.仪式修持方面,更加注重设坛扶乩与修炼外功,作为吸揽会众、致人崇信的主要手段,大凡组建教门、宣讲教义、求医问药、聚敛钱财,都要设坛扶乩。这种巫术活动风靡大江南北,不仅流行于农村,也风行于都市,甚至波及知识界,并与当时传入我国的西方“灵学”相结合,打着科学的幌子,将之公诸报刊。修炼外功最重要的是渡人,即济急救难与劝人入教。民国时期的秘密宗教教派都争相举办慈善事业,盖源于此。3.组织形式方面,日趋复杂,各教派以教阶繁杂、等级森严着称于民国社会。它们利用这种半是宗教、半是封建政权的组织形式,把各自的教派建成一个独立的王国。4.社会成份方面,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一些新兴的会社,大都以军阀、官僚、地主、士绅、资本家为教首和骨干,这些会社已成为他们聚敛钱财、扩大个人势力、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5.流布地域方面,打破了地域的界限,都以全国为布道区域目标。特别是那些依靠军阀政府与日本帝国主义的教派,凭着政治靠山,把教势扩展到全国乃至海外。

民国时期的民间秘密宗教,除红枪会等少数会门武装之外,大都日益暴露出它们的落后性、反动性与破坏性。特别那些在全国颇具影响的大教门,都已成为逆历史潮流而反动的邪恶势力。在政治上,在民国的各阶段,都充当了极卑劣的角色;在经济上,它们打着普渡众生的幌子,通过传道收徒和教徒供奉等手段,鲸吞了人们的大量钱财;在思想文化上,它们以落后腐朽的宗教观念,欺骗、愚弄广大群众,又以自我造神的手段,称佛称祖,使广大群众成为它们的精神奴隶,成为民国时期阻碍科学与民主思想传播的一种最落后、最腐朽的思想文化。(郭)

白莲教考

南宋绍兴三年(1133),江苏吴郡沙门茅子元创白莲教,初期白莲教仅为一净业团社,时号为白莲菜,以食斋为宗旨之一。马西沙先生在《白莲教辨证》(《世界宗教研究》,1993.4)一文中,引述三种史料,对白莲教的创始和发展作了考证。最早对子元行迹作出记载的是宗鉴《释门正统》,其后志磐在《佛祖统记》中将之目为邪教:“受其邪教者谓之传道,与之通淫者谓之佛法。相见傲僧慢人,无所不至。愚夫愚妇转相诳诱,聚落田里,皆乐其妄。”元代僧人普度编《访庐山莲宗宝鉴》则一反志磐立场,赞子元为“慈照宗主”,以子元为莲宗法统继承人,弘扬其事业。抛开对子元的毁誉之词,综合白莲教初期特点有两条:一,吸收了净土和天台两宗的佛教教义和修持内容。茅子元自称白莲导师,其徒则称白莲菜人,建白莲忏堂;祈祷时,念阿弥陀佛,祈佛忏悔,祈生安养极乐国,即西方极乐世界。这无疑继承了弥陀净土宗的基本信仰。而茅子元“曾学于北禅梵法主会下”、“依仿天台出《圆融四土图》、《晨朝礼忏文》”的事实,说明其创教初期,从组织的师徒授受关系到教义,又都明显地受到天台宗影响。其二,白莲教虽然是台、净两者结合的产物,但“男女同修净业”,特别到了元代,该教把家庭生聚与信仰相结合,建立多所白莲忏堂。这类忏堂及周围田土成为血缘关系相传的世产,而白莲教徒娶妻生子,家居火宅,被称为白莲道人。这是白莲教迥异于佛教之处。白莲教的出现适应了佛教大发展的要求,但它又走过了头,成为一种潮流的先导,破坏了信仰主义世界固有的格局,形成了一种不自觉的宗教改革运动,从而被正统佛教视为异端。这种宗教改革又融汇了其他异端思想,就不能不在特殊的社会环境中转化成政治运动,乃至改朝换代的工具。(郭)

近代基督教在华传播与中国秘密会社

以往学者论及中国近代秘密会社与基督教之关系时,经常强调两者矛盾、冲突的一面,但对两者间互相渗透、互相利用的一面却没有引起必要的注意。邵雍在《近代基督教在华传播与中国秘密会社》(《历史教学》1995.2)一文中指出,其实任何一种外国宗教要想在中国取得进展,都离不开同社会各色人等包括秘密会社成员打交道,以扩展影响,打开局面。基督教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完全是以不平等条约为护符、在资本主义列强的武力支持下开始进行的,并非中西文化融合过程中的自然产物。西方基督教会势力与近代中国秘密会社发生关系的确切记载最早发生在上海小刀会起义时期。上海小刀会于1853年9月起义后占据了上海县城,英国麦都思照旧进城在伦敦布道会社拜堂大谈“关于偶像崇拜的愚蠢,主张崇拜一个真正的上帝”。美国南部浸信会传教士罗孝全也曾访问过刘丽川,向他灌输基督教教义。传教士的这些活动对刘丽川产生了深刻影响。1954年4月和5月,刘丽川连续发表了“始告人类起源事”和“正风俗、去邪教而知君亲事”布告,向上海小刀会守军及民众全面阐述了基督教教义,强调“佛老之徒妄相称述,惑世诬民”,要求上海军民“勿拜无益土木偶像,勿到寺院焚香烧锭”。由于太平天国一直没有同上海小刀会建立直接的联系,因此小刀会的基督教宗教意识主要的还是来自西方传教士的宣传而不是受太平天国拜上帝教的影响,但是毁坏偶像之举却与太平天国同出一辙。

西方基督教与中国秘密会社在近代发生关系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与西方基督教传教士的积极布道大有关系,几乎所有中国秘密会社成员在正式皈依基督教之前,都在教堂中听过传教士布道。第二、从教义上而论,基督教和中国秘密会社的信仰不乏相通之处,而且都有悖于中国传统的儒家君臣道统学说。基督教宣传上帝爱人,人类灵魂在上帝面前皆平等,男女平等,秘密会社中的帮会强调“兄弟结义”,会道门则鼓吹“三世”、“三劫”的救世主义,均属中国封建社会思想文化之异端。宗教情感上的沟通,是基督教在中国秘密会社中传播的思想基础。第三、在中国近代官员士绅的心目中,基督教的地位与中国秘密会社相差无几,均属反政府反社会的邪教。清政府虽然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但政治上的防范和心理上的抵拒并未真正改变,而有清一代的秘密会社屡遭清政府的镇压和迫害,处于非法地位,也需要寻求基督教会特权势力的庇护,以求得生存和延续。双方互相渗透乃势所必然。这就是基督教能在中国秘密会社中传播的组织上的因素。

最后,有必要再解释一下何以在中国近代也有反基督教会势力类型的教案发生。第一、秘密会社成员在中国基督教徒中并不占主要地位,再则,西方传教士对于秘密会社成员的价值判断各不相同,对是否吸收其入教也意见不一。这样,已加入基督教会的原秘密会社成员与被基督教会拒之门外的秘密会社成员难免产生矛盾和冲突,后者会对基督教会产生不满和怨恨情绪,而教案则是这些情绪的外化的表现。第二、有些针对基督教的教案要具体分析。第三,西方基督教会势力同天主教会势力一样是帝国主义侵华的工具,因此,在一定场合和背景下,基督教会势力与中国秘密会社的矛盾与冲突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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