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道教,派別紛然林立,學說「雜而多端」。但是,諸家道派卻也有著一些共同的信仰和觀念,這也是其能被統稱為「道教」的原因。諸道派所共同擁有的基本信仰,大致可以概括為「崇道求仙」,即尊崇大道、追求成仙。那麼,其所尊崇的「道」和所追求的「仙」究竟是什麼呢?
「道」這個詞,在道教中有著很多層含義。其中一層重要的含義,是超越了時間、空間等物質屬性的永恆存在;它很難用人類現有的語言概念來加以描述,但卻又是實實在在的。如老子言:「道可道,非常道。」莊子又言:「(道) 在太極之上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也就是說,「道」並不象我們通常所感知的物質一樣有形有狀、有生有滅,而是超然於萬物而存在,其大無外、其小無內、無始無終、無生無滅。
「道」的另一層重要含義,是宇宙萬物賴以產生、存在的根源和本體。也就是說,宇宙萬物都由「道」而產生,並且都稟有「道」之屬性。對於這種關係,唐代道士王玄覽曾將其比喻為印章與印泥之痕:印章本身似「道」,其不僅超然於印泥而獨立地存在,而且能在很多泥塊中留下印痕;泥塊因印章而有印痕,喻萬物因「道」而有,泥中之印痕同於印章,喻萬物皆稟有「道」之屬性。
此外,「道」在中國文字中的本義為「道路」,並可被引申為「原則」或「規律」等。而道教之「道」,同樣也有宇宙萬物運動變化所必須遵循的原則或規律之意,如所謂養生之道、治國之道等等。作為原則或規律之「道」的內容,主要是「自然無為」--這裡所謂「自然」,是指「自然而然」,而所謂「無為」,則是指順應客觀規律而為。
以上所說「道」之諸種含義,多是從哲理角度而言。若從宗教神學的角度來講,則「道」乃是至高無上的大神,如早期天師道經典曾將「道」等同於太上老君,以為它能「散形為氣,聚形為太上老君」。後來,道教又以為「道」能化為「三清」-- 元始天尊、靈寶天尊、道德天尊。「道」既能產生萬物並普遍地存在於萬物之中,則人類個體生命之形成,亦是因為稟受了此「道」,所以,「道」又常被視為人類個體之「性」或「神」(靈魂)。正因為人類個體生命稟有「道」的屬性,而「道」又是一種超越時空的永恆存在,所以,人的生命在理論上實有著永恆不滅的可能(非必是肉體長存);而要實現這種可能,則需要通過修行來求「得道」或「返道」,亦即逆宇宙生命形成的程序而返回「道」之永恆狀態。在這個意義上,「道」又可被理解為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
所謂「仙」,乃是由人轉變而成的靈體,實是人通過修行而「得道」的一種結果。道教認為:天地之間「人命最重」,所以「要當重生,生為第一」;而追求生命存在的最好途徑乃是修道成仙,因為人成仙後即可長生不老,「壽若西王母,比若四時周反始」。此外,道教還認為人成仙後即可「失人之本」而「變質同神」,擁有神靈般廣大無限的能力,如葛洪《神仙傳》所記成仙者可坐致風雨、立起雲霧、撮土為山、劃地為河、入水不濡、入火不灼、冬凍不寒、夏曝不汗、乘雲步虛、越海凌波……也正因為成仙者所擁有的能力可與神靈媲美,故人們往往將仙與神並列而稱為「神仙」。換句話說,道教所謂神仙大致有兩方面的內涵:一是生命的長壽甚至永恒,二是能力的廣大甚至無限。
道教的神仙分有很多等級,如《神仙傳》謂仙有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飛天真人,第五靈仙,第六真人,第七靈人,第八飛仙,第九仙人。《抱朴子內篇‧論仙》又引《仙經》稱:「上士舉形昇虛,謂之天仙;中士游於名山,謂之地仙;下士先死後蛻,謂之屍解仙。」《鍾呂傳道集》則分仙為鬼仙、地仙、人仙、神仙、天仙五等。道教之將神仙分為諸多等級,目的乃在於設立層層的階梯,以便「誘俗修仙」。欲達到成仙之目的,則必須進行宗教修煉,而修煉之較好環境,是遠離囂鬧的世俗社會。道教所謂「仙」,古字作「屳」,意即為「入山」,由此可見其「出世」色彩之一斑。不過,若修煉者已達較高境界,則世俗之囂鬧也是不能擾亂其心的,如《悟真篇》曾言:「須知大隱居廛市,何必深山守靜孤?」
除了宗教修煉,求仙者還須履行人間的倫理道德。如東晉道教大師葛洪說:「欲求仙者,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務方術,皆不得長生也。」清代道士傅金銓又言:「欲學神仙,先為君子。人道不行,仙道遠矣。人道是仙道之階, 仙道是人道之極。不有人道,安求仙道?」 這樣,就使道教的「出世」學說與「入世」行為有機地結合了起來,令道教成為了一種既追求彼岸世界之理想、又注重當下現實之生活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