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员九品制
古代官员等级森严,清代尤甚,还有满汉之分。
大清官制分为九品,其中每品都有正、从(副)之分,算下来又分为十八级,其中又将文武区分。
1、一品(正一品、从一品):
正一品(相当于正国级,行政一级)
文官: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
武官:领侍卫内大臣等。
从一品(相当于国家级正职减,行政二级、三级):
文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其中还包括各总督和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武职人员:将军、都统、提督。
2、二品(正二品与从二品):
正二品(相当于副国级):
文职人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
注:清朝的总督,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清朝时期共设有11位总督,其中除了九位封疆总督外,还有漕运与河道总督。
武职人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相当于正省/部级):
文职人员包括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
武职人员:副将。
3、三品(正三品与从三品):
正三品(相当于副省部级):
文职人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相当于今正省部级干部)
武职人员:参将、一等御前侍卫。例如:高中武状元即授官“参将”或“一等御前侍卫”(正军级将官)
从三品(相当于省部级副职减):
文职人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
武职人员:游击,游击为清绿营兵军官职,位次参将。
4、四品(正四品与从四品):
正四品(相当于厅局级正职加):
文职人员: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
武职人员:都司。
从四品(相当于厅局级正职):
文职人员: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
武职人员:城门领。
5、五品(正五品、从五品):
正五品(相当于厅局级正职减):
文职人员: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人员:各地守备。
从五品(相当于厅局级副职加):
文职人员: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
武职人员:守御所千总。
6、六品(正六品、从六品):
正六品(相当于厅局级副职减):
文职人员: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
武职人员: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相当于县处级正职加):
文职人员: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
例如,高中文状元,即可授官“翰林院修撰”(相当于今日副厅级干部)。
武职人员:部千总。
7、七品(正七品与从七品):
正七品(相当于正处级):
文职人员: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
武职人员:把总。
从七品(相当于副处级):
文职人员: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
武职人员:盛京游牧副尉。
水师提督关天培
8、八品(正八品与从八品):
正八品(相当于正科级):
文职人员: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
武职人员:外委千总。
从八品(相当于副科级):
文职人员: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
武职人员:委署骁骑尉。
9、九品(正九品与从九品):
正九品(相当于正股级):
文职人员: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
武职人员:外委把总。
从九品(相当于副股级):
文职人员:翰林院侍诏、刑部司狱、州吏目、巡检。
武职人员:额外外委。
还有未入流的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和一些未入流的武职人员。
除此之外,正一品以上为超品级,宗室公爵以上、功臣伯爵以上即为“超品”行列,这一等级为封建皇权社会所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