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同居,其志不同
这是睽卦的彖辞。睽,兑下离上,火动于泽上,其势必然不旺,故曰睽。
睽是乖违之意,犹如水泽与火,其性乖二,不能相辅相发,因此不太吉
不过,火在泽上,也不至于产生水灭了火的情况,故也不算太凶。卦辞说:“小事吉”,就是这个意思。毕竟还有火,火象征光明,其势虽不旺,仍是吉象,所以说是小事吉。
这种睽离不通的情况,彖传用“二女同居,其志不同”来形容,乃是顺着上一卦家人卦讲女人来的。家人卦好,是因家有女主,主持大局,且能“言有物,行有恒”“顺以巽”。可是若家中有两个女人操持权柄,那就不甚好了,如妻妾、如婆媳,虽不至于势如水火,究竟其志难以合同。
可是睽也并不完全坏,故彖传接着说:“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在志不能完全合同之际,若能善处,不柔僻也不刚决,能行中道,仍可小吉。许多家庭都是如此的,过来人皆能体会。
但睽之用不仅在于此,其实睽仍是可以大吉的,条件是必须两者相异。二女同居,其志不同,是因二女性质相同了。二同类之物相加相合,未必即能达到增益一倍的力量。反之,相反相异之物,若能善用,则水火不相害而相资,反倒可以获得辩证综合的效果。故彖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本卦上火下泽,本来是水火不和的,但在因机因时的情况下,却可以产生事同志通之效果。这点,实在给人无限启发,非常值得重视。
象传解释说这表示了“君子以同而异”。读者诸君想来都是知道,孔子曾说过,君子要“和而不同、群而不党”。与这里的“同”字看来不同,其实意义正相互呼应。和而不同,讲的是不同才能相应合;重其异,不喜欢雷同或党同伐异。此处讲君子虽目的相同,然达到同的方法却殊异。为什么相异反而可同,二者同者,反而不能相同呢?
《易经》本身是以阴阳立论的。阴阳互异,但有互补性。故有重卦,也可互变,所以有爻变卦变。互补互变之外,更强调睽而通、异类相感,因此才会说天地睽而事同、男女睽而志通。睽而能合、能同,这就是辩证性的思维,《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婴曾解释什么叫做和,说:“清浊、大小、长短、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流,以相济也”。便是发挥《易经》这个讲法。
他说的和,正是《易经》之术语,有时又称为中和或太和。所谓“保合太和,乃利贞”。这种和,也即是孔子所强调的,乃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之后异类之和,如水火之既济、如泽火之睽同。
中和之美、中庸之德,是我们中华民族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由此辩证综合而得。详细讲,可以引申万端,但其思路之起源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