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地珍爱微小的生命
对待生命,不分大小贵贱,一律要平等地尊重、爱护。如果认为杀害蝼蚁、蚊虫等微小生命,不算是杀生,不会感受果报,实际也是拨无因果的断见。
下面从《感应篇注证》中引一则事例来证明:
古代有个叫桓谦的人。一天坐在屋中,忽然看见几千个一寸长的小人,都是披甲持矛,驾车乘马,从一个洞口出来,金光闪闪,像太阳一样耀眼。
小人陆续走进房间,以几百人为一群,由将领指挥互相厮杀。小人和马的动作异常敏捷,他们攀着桌子、登上灶台寻找食物。找到食物之后,就在一起聚餐。不久又返回洞中。
桓谦怀疑小人是妖怪。一天碰上一位道士,就谈起此事。道士叫他用石灰堵住洞穴,桓谦照着做了。后来打开洞口,只见上千只大蚂蚁都被闷死洞中。不久,桓谦和道士同日生病,全身烂成灰泥而死去。
很多人以旁生形体微小,就认为它不具心识、没有苦乐感受,这是很愚痴的想法。比如在天人眼里,人类就像蚂蚁一样微小,但人类是否没有情感,没有苦乐,没有对生命的爱执呢?显然不是。同样,蚂蚁也是生灵,也有情感、有苦乐、有对生命的爱执,不能认为捏死它们像捏面粉一样没有罪过。
桓谦明明看到几千只大蚂蚁,有自己的组织、活动和感知,却受邪见支配,把它们全部毁灭。这样肆意杀生的结果,使他迅速遭到了报应。所以对待任何生命,都应当尊重,而不能伤害。作为佛弟子应当常怀珍爱生命的善心,要有“爱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的慈悲心。
恭录自《因果的奥秘》